各位
公司名稱 | 株式會社 東芝 |
東京都港區芝浦1-1-1 | |
代表人姓名 | 代表執行役社長 田中 久雄 |
(證券編號:6502 東、名) | |
聯系人 | 公共關系?IR室長 長谷川 直人 |
電話 03-3457-2100 |
關于自主檢查的結果、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概要及
與委托第三方委員會的事項的關系的通知
如之前所通知的,本公司設置了特別調查委員會,對本公司的一部分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的工程推行基準有關的會計處理的適當性進行了審核。之后,在設置由與本公司無利害關系的中立•公正的外部專家所組成的第三方委員會的同時進行了自主檢查。
此番,鑒于本公司進行的自主檢查的結果已歸納完畢,故在告知檢查結果概要的同時,就特別調查委員會向第三方委員會報告的調查的經過及與向第三方委員會委托的事項的關系,一并進行告知,內容如下。
如下所告知的調查結果等,僅為現階段的概要,其內容最終可能發生大幅變更,望能理解。
另外,關于第三方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在結果明確后將立即予以通知。今后,若出現有必要進行披露的事項,也會迅速公布。
對各位股東、投資人以及相關人士帶來的不安,表示由衷的歉意。
記
1. 關于自主檢查的結果
如本公司于5月22日公布的《關于第三方委員會的調查對象的通知》中所發表的,本公司在第三方委員會進行調查的同時,以本公司(公司各部門及各社內組織)及所有本公司的584家合并會計報表的子公司共計585家為對象進行了自主檢查。關于自主檢查的目的、方法以及結果的概要,請參照附件1。
本公司將全部與自主檢查結果與作為本公司的審計人的新日本有限責任監查法人進行了共享,現在仍然在繼續進行審計應對。
2. 關于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概要
本公司組成了特別調查委員會,由取締役會長擔任委員長,公司內部由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負責法務、經營審計部門的執行人員擔任委員,外部律師及注冊會計師也作為委員參加,通過書面調查、聽證會及采訪的方式,對工程推行基準案件實施了調查,并向第三方委員會報告了調查經過,同時交接了證據資料。通過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明確的事項的概要,請參照附件2。
附件2是向第三方委員會報告時特別調查委員會所進行的調查經過的調查概要,并非由特別調查委員會得出的最終結論,另,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經過已報告第三方委員會,現在正由第三方委員會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3. 與向第三方委員會委托的事項的關系
上述自主檢查以外,本公司向第三方委員會,就①有關工程推行基準的會計處理、②有關影像業務的經費計入的會計處理、③有關以離散、LSI系統為主的半導體業務庫存評價的會計處理、④有關計算機業務零部件交易等的會計處理,委托其進行調查。現在,第三方委員會正專心至力于調查,我們收到第三方委員會聯絡,第三方委員會的調查報告預計將于今年7月中旬提出。
關于上述①,在截止2015年5月15日公布時已明確的于附件2記載的9個案件之外,通過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我們發現,雖然不會對過往年度累計需要修正的金額產生影響,但就2010年度前已完結的3個案件的工程損失(準備金)計入的時期是否需要修改,還需進行調查。現在,這些調查已經委托第三方委員會進行,調查正在繼續。
另外,關于上述②,促銷費等的經費有未計入的可能性;關于上述③,以離散、LSI系統為主的半導體業務的庫存評價的減少引起的適當的經費計入及制造庫存資產與制造成本的計入的會計處理方法的適當性;關于上述④,與零件的委托生產方的交易的會計處理方法的適當性,就這些問題,我們認為需要進行調查,本公司在委托第三方委員會進行調查的基礎上,對該調查的進行提供協助。由于②至④的具體內容非常復雜,就更詳細的內容,將另行說明。
關于委托第三方委員會的事項,第三方委員會進行的調查結果一旦明確,將立即予以通知。本公司將繼續全面協助第三方委員會進行調查,認真理解今后第三方委員會出具的調查結果,并反映到經營活動中。
委托第三方委員會的事項以外,關于與附件1記載的通過自主檢查查明的事件(包括在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問題的2件事件)總計12件相關聯的,2009年度至2013年度的過往年度預計需要修正的金額,本公司認為,在現階段,該金額預計為36億日元左右(注)。
(注)因需要由新日本有限責任監查法人的進行審計,該金額并非最終確定的金額。另,該金額不包含于本公司委托第三方委員會調查中的事項所涉及的金額。
以上
附件1
關于自主檢查的報告
1. 自主檢查的目的
本公司在2015年4月3日設置特別調查委員會,就部分基礎設施相關的工程推行基準案件中的會計處理的適當性進行了審核。在調查過程中,針對工程推進基準案件中工程成本總額估價問題之外的問題,還發現了對會計處理的妥當性產生懷疑的資料等。依據該等資料,本公司在內部進行了確認和檢查,本公司認為,對于①有關工程推行基準的會計處理、②有關影像業務的經費計入的會計處理、③有關以離散、LSI系統為主的半導體業務庫存評價的會計處理、④有關計算機業務零部件交易等的會計處理,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檢查,決定委托第三方委員會進行調查。同時,為了通過徹底調查整理出需要檢查事項與對不適當的會計處理進行適當化,與第三方委員會的調查同時,無論是否有向第三方委員會委托,本公司決定自行對包括子公司在內的全公司的、全面的會計處理的適當性重新進行自主檢查。
2. 自主檢查的方法
本公司對本公司(公司各部門及各社內組織)及在2015年3月末時的所有本公司的584家合并子公司共計585家,指示了在2009年度至2014年度期間中的各季度階段及在2015年4月及5月末中,關于是否有或是否認識到未遵守會計基準或公司規程等的事件及其他不適當的會計處理的,包括輕微事件在內進行自主調查,并將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通過在委托書中具體列舉,工程訂單案件的估計成本總額的過少估價、不適當的銷售額分割、當期未計入的固定費用、當期未計入的經費、開發費的遞延、當期未計入的折舊費用、當期未計入的固定資產的報廢、成本差額調整計算的不適當的調整、準備金的過少計入或當期未計入、在庫評估或報廢的當期未計入等有不適當會計處理可能性的事項,盡力捕捉到不適當會計處理的事實。
另外,關于調查結果中被確認存在問題的事件,對本公司及公司法中的大公司等在本公司的合并決算中被認為具有重要性的83家合并子公司,實施第2回調查,再一次確認是否存在相關事件。在這次調查中,作為類似事件需要被確認的項目是,向外部委托制造公司等的供應零部件交易中的利潤的過大計入、或損失準備金的未計入、通過中間產品的標準成本改定的利潤過大計入、主要在期末關聯公司間交易中利用銷售價格的調整的為實現損益的過小計入、關聯公司間交易的會計處理的不適當、未確定的請求或求償等的利潤過大計入、把個別合同案件作為一體合同的收益過早計入及費用的當期未計入、通過虛假憑證的利潤計入、通過部門間/產品間的注入工作量的調整的利潤調整、購置品成本下降的不當提前計入、沒有實體交易的費用計入或準備金過大計入、未使用器材的過大抬價、固定資產計入時期的錯位。
另外,從公司各部門及各社內組織和各合并子公司報告來的調查結果,包括輕微結果,全部都向作為本公司審計人的新日本有限責任監查法人進行了報告。
3. 自主檢查的結果
在關于自主檢查的結果、向第三方委員會委托的事項之外,在2009年度至2013年度期間,確認了關于銷售額或費用計入的時期、庫存資產的評估減值的計入時期等12件在4.中具體所述的被認為影響超過各期的不適當會計處理。這些是,關系電力System社的3件(①-③)、關系社會Infra System社的1件(④)、關系Community•Solution社的1件(⑤)、關系Health Care社的1件(⑥)、關系零部件材料業務統籌部的1件(⑦)、關系東芝Life Style株式會社的3件(⑧-⑩)、關系Industrail ICT Solution社的1件(?、?)。
依據該結果,現階段,本公司不認為有委托第三方委員會追加調查的事項。
4. 具體的事件
以下具體事件中,①及②是特別調查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查明可能有問題的時間,③至?是本自主檢查的結果,本公司認識到有不適當會計處理的事件。另外,添加了各業務年度的影響額,請閱覽。
另,以下的具體事件不包含本公司委托第三方委員會調查的事件。
案件序號 | 案件概要 |
① | 關于計入庫存資產的接受訂單前活動費用,因伴隨接受訂單活動的停止而導致的庫存資產報廢,2013年度的評估減值應計入費用。 |
② | 關于對客戶的應收賬款,在計算由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伴隨匯率換算產生的評估減值應計入2013年度的呆賬準備金。 |
③ | 在對庫存資產計入成本時,不修正單價的增加部分而計入成本,導致成本的過少計入。本來應計入修正的成本。同時,遺漏了一部分成本的計入 |
④ | 把本來應作為個別合同計算收益和成本的消耗品合同作為與基礎合同一體的合同計算利潤,導致在接受訂單時沒有計入訂單損失(準備金)。本來應在簽訂基礎合同時計入訂單損失(準備金)。 |
⑤ | 2012年度發生的廣告費、促銷費等銷售管理費當期未計入,計入到了2013年度的費用中。本來應計入2012年度的費用中。 |
⑥ | 2011年度接受訂單時因遺忘登錄系統,導致計入到了2012年度的工程訂單損失(準備金),本來應計入到2011年度工程損失(準備金)中。 |
⑦ | 關于必須報廢的庫存資產(在庫),因當期未計入實物處理而沒有計入損失(準備金)。本來2012年度被評價為報廢之時應當將評估損失計入準備金中。 |
⑧ | 相對于預期金額過少計算產品保證準備金,當期未計入,計入到次期。本來應適時足額計入預期發生的準備金。 |
⑨ | 2010年度發生的當期未計入的廣告費計入到了2011年度的費用中。本來應當計入2010年度的費用中。 |
⑩ | 因2011年度過少計入資料費的成本,2012年度計入了相關差額。本來應當在2011年度計入正確的成本金額。 |
? | 依客戶的新商品發布信息著手先行開發,雖將開發費用計入資產,因判明2012年度訂單規模大幅度未達到預期,直至2014一直尋找轉售房但仍未能找到,導致計入2014年度的費用。本來在2012年度已經判明訂單量未達預期時,應在當年計入減值處理的費用或準備金。 |
? | 某部門沒有將其在2013年度發生的工作量作為該部門的成本計入費用,而是將該工作量調換到其他部門中計入成本。應在2013年度將該成本計入費用。 |
以上
附件
各業務年度中影響額一覽表
(單位:億日元)
項目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左邊累計 |
年度損益/余額 | ||||||
營業利潤 | ||||||
案件① | ▲10 | ▲10 | ||||
案件② | ▲12 | ▲12 | ||||
案件③ | ▲3 | 3 | 0 | |||
案件④ | ▲7 | 1 | 1 | ▲2 | ▲7 | |
案件⑤ | ▲5 | 5 | 0 | |||
案件⑥ | ▲1 | 1 | 0 | |||
案件⑦ | ▲2 | ▲2 | ||||
案件⑧ | ▲1 | 1 | ▲1 | ▲1 | ||
案件⑨ | ▲7 | 7 | 0 | |||
案件⑩ | ▲0.4 | 0.4 | 0 | |||
案件? | ▲4 | ▲4 | ||||
案件? | ▲0.03 | ▲0.03 | ||||
合計 | ▲15 | 8.6 | ▲1.6 | ▲13 | ▲15.03 | ▲36.03 |
特別調查委員為調查概要的報告
關于工程推行基準有關的會計處理,在特別調查委員會的調查中,發現2009年度至2013年度中電力System社的4個案件(下述案件①至④)、社會Infra System社的4個案件(下述案件⑤至⑧)及Community•Solution社的1個案件(下述案件⑨)合計9個案件存在不適當的會計處理。具體的案件概要及存在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如下所示,對各事業年度產生的影響,請參照附件。但是,以下內容只是特別調查委員會向第三方委員會報告調查經過時的調查概要,并非由特別調查委員會得出的最終結論,敬請注意。
上述9個案件以外,存在在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過程中發現有存在問題的可能性,并向第三方調查委員會報告調查經過的案件。
特別調查委員會向第三方委員會報告了這些調查經過,同時交接了證據資料,根據第三方委員會的進一步調查的結果,就上述9個案件,可能得出與特別調查委員會所認定的不同的結論。
案件①
案件概要 | 面向地方自治團體的裝置制造案件(2011年12月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接受訂單時,雖然目標成本(集計值)超過訂單金額,但是把沒有具體成本削減方法作依據的目標值作為持續的評估工程成本總額,導致工程損失準備金完全沒有計入。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因為目標值沒有具體成本削減方法作依據,接受訂單時,把集計值作為評估工程成本總額,超過訂單金額的部分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中。另外,開始適用工程推進進度的2013年度第2季度以后,在各季度中都應對工程成本總額進行重估。 |
案件②
案件概要 | 發電所附帶設備裝置制造案件(2001年6月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盡管2009年度末檢查后進行的多次保證工程是向東芝的子公司發出訂單的,長期以來,并沒有向該子公司發出正式的訂單,因此,導致2010年度至2013年度發生的向該子公司的分包費完全沒有包含在評估工程成本總額。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依據會計規則,2013年度的外幣計價工程成本因外匯變動應實施重估,對于評估工程成本總額超過評估工程收益總額的部分,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 |
案件③
案件概要 | 發電所的發電設備的制造及安裝工程案件(2011年7月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如果按照電力System社的會計規則,2013年度的外幣計價工程成本因外匯變動有必要重估卻沒有進行。結果,本來評估工程成本總額有可能超過評估工程收益總額,卻完全沒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依據會計規則,2013年度的外幣計價工程成本因外匯變動應實施重估,對于評估工程成本總額超過評估工程收益總額的部分,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 |
案件④
案件概要 | 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的裝置制造案件(2013年5月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接受訂單時雖認識到損失的可能性,卻沒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中。同時,在沒有充足的根據資料下,直到2015年3月為止都沒有適用工程推進基準。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應在接受案件訂單的2013年度第1季度時適用工程推進基準,對于2013年度中評估工程成本總額超過評估工程收益總額的部分,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中。 |
案件⑤
案件概要 | 在電力公司管轄范圍內設置的智能電表用的通信系統的開發設置案件(2013年9月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在接受訂單時雖認識到損失的可能性,但無合理理由,完全,不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同時,在2014年3月,依據編入沒有被具體證明的成本削減方法的評估工程成本總額,適用了工程推進基準。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因接受訂單時已預見到損失,2013年度中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同時,作為損失預計額基礎的評估工程成本總額中,不應編入沒有被具體證明的成本削減方法。 |
案件⑥
|
案件⑦
案件概要 | 來自電力公司的工程案件規格變更工程案件(2012年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2012年度第2季度時認識到損失的可能性,但在該時點,完全未意識到工程損失準備金。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2012年度第2季度時處于可以評估超過工程收益總額的工程成本總額的狀況中,在此時應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 |
案件⑧
案件概要 | 關于海外變電所工程案件(2008年10月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2013年度第2季度中,因對估計工程成本總額實施17億日元的減值重估追加計入了利潤,但實際上能減值的成本只有1億日元,17億日元的減值重估實現可能性很低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考慮到成本削減的實際成績,2013年度第2季度的對估計工程成本總額的17億日元的減值實現可能性很低,沒必要重估。 |
案件⑨
案件概要 | 更新ETC設備的工程案件(2012年11月接受訂單) |
成為問題的會計處理的概要 | 雖然到2012年度末時已經認識到發生相當程度損失的可能性,但是,并沒有認識到一切關于工程的損失。另外,2013年度以后,使用了被編入低實現可能性的成本削減方法的估計成本總額,因此在2013年度計入的工程損失準備金只有35億日元。 |
特別委員會的認定的概要 | 到2012年度末時,應當認識到發生相當程度損失的可能性并計入工程損失準備金。另外,2013年度以后,本應當結合實際,1改定估計工程成本總額及工程損失準備金。同時,在計算估計工程成本總額時,應編入高實現可能性的成本削減方法。 |
以上
附件
各業務年度中影響額一覽表
(單位:百萬日元)
項目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年度損益/余額 | |||||
銷售額 | |||||
案件① | - | - | - | - | ▲851 |
案件② | - | ▲2 | 7 | ▲8 | 62 |
案件③ | - | - | - | - | ▲375 |
案件④ | - | - | - | - | 366 |
案件⑤ | - | - | - | - | ▲3,618 |
案件⑥ | - | - | - | - | |
案件⑦ | - | - | - | - | |
案件⑧ | - | - | - | - | ▲1,860 |
案件⑨ | - | - | ▲228 | ▲3,008 | ▲713 |
合計 | - | ▲2 | ▲221 | ▲3,016 | ▲6,989 |
銷售總利潤 | |||||
案件① | - | - | ▲1,877 | - | 123 |
案件② | - | ▲14 | ▲256 | ▲532 | ▲698 |
案件③ | - | - | - | - | ▲1,483 |
案件④ | - | - | - | - | ▲1,200 |
案件⑤ | - | - | - | - | ▲25,502 |
案件⑥ | - | - | ▲5,736 | ▲828 | 3,067 |
案件⑦ | - | - | - | ▲1,046 | 1,046 |
案件⑧ | - | - | - | - | ▲1,859 |
案件⑨ | - | - | ▲21 | ▲15,573 | 1,187 |
合計 | - | ▲14 | ▲7,890 | ▲17,979 | ▲25,319 |
項目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年度損益/余額 | |||||
銷售額 | |||||
案件① | - | - | - | - | ▲851 |
案件② | - | ▲2 | 5 | ▲3 | 59 |
案件③ | - | - | - | - | ▲375 |
案件④ | - | - | - | - | 366 |
案件⑤ | - | - | - | - | ▲3,618 |
案件⑥ | - | - | - | - | |
案件⑦ | - | - | - | - | |
案件⑧ | - | - | - | - | ▲1,860 |
案件⑨ | - | - | ▲228 | ▲3,236 | ▲3,949 |
合計 | - | ▲2 | ▲223 | ▲3,239 | ▲10,228 |
銷售總利潤 | |||||
案件① | - | - | ▲1,877 | ▲1,877 | ▲1,754 |
案件② | - | ▲14 | ▲270 | ▲802 | ▲1,500 |
案件③ | - | - | - | - | ▲1,483 |
案件④ | - | - | - | - | ▲1,200 |
案件⑤ | - | - | - | - | ▲25,502 |
案件⑥ | - | - | ▲5,736 | ▲6,564 | ▲3,497 |
案件⑦ | - | - | - | ▲1,046 | - |
案件⑧ | - | - | - | - | ▲1,859 |
案件⑨ | - | - | ▲21 | ▲15,594 | ▲14,407 |
合計 | - | ▲14 | ▲7,904 | ▲25,883 | ▲51,202 |